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开办网站的用户需在接入服务单位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后方可由接入服务单位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信息。
1、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携带证件为: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携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的,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其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还需要携带:
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携带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携带军队代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携带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域名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的打印件中的域名所有者与主办者不一致,网站负责人应提供域名所有者开具的证明该域名现为主办者所有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要由接入商留存。
5、若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需携带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6、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
7、网站负责人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醒:所有相关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还必须携带单位公章。
中国电信网站备案管理系统:http://beian.ct10000.com
中国电信滨州分公司网络安全及网站备案管理员:0543-2114955